电话:(86)15273225077
地址:中国湖南省湘潭市芙蓉路怡景财富广场18楼1801号
E-mail:digitalsny@hotmail.com
QQ:1332522964
中国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通知
税委会[2012]4号
海关总署:
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,并报国务院批准,自2012年4月1日起,对液晶显示板等4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,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O一二年三月十九日
点击下载附件